南京房屋交易10月6日突然发布限购,但二手房可以买卖只是首付由35%提高到50% 南京房屋交易10月6日突然发布限购,但二手房可以买卖只是首付由35%提高到50%。之前已通过中介与卖方签署买卖合同同时缴纳了定金,并且在合同中约定除不可抗力违约需支付对方20%的违约金。现在对方认为“限购提高首付属于不可抗力”要求终止合同。这种提高首付款的规定,属于不可抗力吗?我要求对方继续履行合同或者支付违约金,法律可以给予支持吗?
2016-10-07 13:42 ask201……(江苏-南京) 已有 2 位律师回答
1 110网律师 2016-10-07 14:04
你作为买方只要能够支付百分之五十的首付,卖方就不能以此为由解约
2 郭海滨律师 2016-10-07 14:36
属于不可抗力,买方可以要求解除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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