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赔偿问题 你好,我大伯今年58岁,在一家私人小老板那里上班,出了工伤,但是没签劳动合同,这个小厂就4个人,不知有没有注册公司。也没工资条,工作服什么的。现在在医院里,老板去交了一次钱,现在打电话给他,他就说没钱。现在该怎么办,怎么样让老板付医药费,和赔钱问题。谢谢啦
2012-03-25 20:42 豆豆下沙(山东-青岛) 已有 7 位律师回答
1 常相坤律师 电话:18766118539 2012-03-25 21:24
你好,如果没有注册,你可以 以雇佣关系人身损害来索赔。
2 在线律师 2012-03-25 20:45
电话咨询
3 徐志远律师 2012-03-25 21:15
你好;起诉。
4 苏耀峰律师 2012-03-25 21:15
《工伤保险条例》第六十六条 无营业执照或者未经依法登记、备案的单位以及被依法吊销营业执照或者撤销登记、备案的单位的职工受到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的,由该单位向伤残职工或者死亡职工的近亲属给予一次性赔偿,赔偿标准不得低于本条例规定的工伤保险待遇;用人单位不得使用童工,用人单位使用童工造成童工伤残、死亡的,由该单位向童工或者童工的近亲属给予一次性赔偿,赔偿标准不得低于本条例规定的工伤保险待遇。具体办法由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规定。
前款规定的伤残职工或者死亡职工的近亲属就赔偿数额与单位发生争议的,以及前款规定的童工或者童工的近亲属就赔偿数额与单位发生争议的,按照处理劳动争议的有关规定处理。
前款规定的伤残职工或者死亡职工的近亲属就赔偿数额与单位发生争议的,以及前款规定的童工或者童工的近亲属就赔偿数额与单位发生争议的,按照处理劳动争议的有关规定处理。
5 陈晓云律师 2012-03-25 23:08
单位未在出事30天内申请的,员工及家属应在出事后一年内先行工伤认定,再伤残鉴定,然后索赔。
工伤赔偿包括:医疗费、停工留薪期工资、住院伙食补助、护理费、交通费住住宿费、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如解除劳动关系的,还有一次性就业补助金和一次性医疗补助金,等等。具体数额须结合本人工资等情况确定。
工伤赔偿包括:医疗费、停工留薪期工资、住院伙食补助、护理费、交通费住住宿费、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如解除劳动关系的,还有一次性就业补助金和一次性医疗补助金,等等。具体数额须结合本人工资等情况确定。
6 110网律师律师 2012-03-25 23:09
起诉维权
7 110网律师 2012-03-26 12:42
可以进行工商查询,如有注册,可以申请工伤认定。要求赔偿,可要求医药费,住院伙食补助费,交通费,护理费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