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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约定违约金合法吗?
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约定违约金合法吗? 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约定了违约金,我按要求提前3月提出辞职,领导也审核通过了,还需要支付违约金吗?
2012-03-24 13:41 寒逸(北京) 已有 8 位律师回答
1 张亮律师  电话:18604091120  2012-03-24 15:34
不需要。
2 孙新律师  2012-03-24 13:59
有无进行专业赔偿并由用人单位支付培训费或者签订保密协议,除此之外约定违约金无效,直接拒绝。
3 孙新律师  2012-03-24 15:44
需要看具体的合同约定,建议带上合同找律师咨询
4 赵江涛律师  2012-03-24 17:22
不需要。
5 孙新律师  2012-03-25 08:04
根据具体情况确定。
6 赵亮律师  2012-03-25 10:35
劳动合同中如果没有培训条款和竞业禁止条款的约定,且用人单位支付过经济补偿,一律不需要支付违约金。单位约定的违约金条款无效,不需要支付。尤其是涉及到户口的违约金,都是违法的,无效,不需要缴纳。
有关培训的也是特殊的付费职业培训,如果经过此类培训的,需要赔偿单位支付过的培训费,数额以单位实际支出的赔偿费为最高限。但普通的上岗前培训不包含在内,也不需要支付违约金。
7 110网律师  2012-03-25 20:47
不需要。
8 孙新律师  2012-03-26 13:14
您好!不需要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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