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辞退员工赔偿问题 我和父亲在临沂一家生产销售美术用品的民营企业的下属工厂上班,此工厂已承包给个人。2012年2月7日工厂开工,我和父亲突然被厂长(承包人)辞退。此前,我和父亲没有接到任何通知。我问厂长是什么原因把我们辞退,厂长的答复竟然是:不是我们工作干的不好,而是他看见我和父亲在这里工作,心里不痛快。因为工资的事,我曾经和他争执过两次。父亲从2006年至今已在这家工厂工作了六年,我从2008年至2009年在企业总部工作了两年,2010年调到这家工厂至今又工作了两年。另外说明,这家企业的老总是我的亲叔叔。在各自利益的驱使下,亲情已没了人情味儿。为此,我们很生气,我们的身心和名誉受到了伤害。但企业总部和此工厂没有和我们签定任何书面劳动合同。请问:我们能否按照《劳动合同法》的规定获得赔偿?能获得怎样的赔偿?谢谢!
2012-03-22 20:58 kongca……(山东-临沂) 已有 3 位律师回答
1 常相坤律师 电话:18766118539 2012-03-22 21:12
你好,可以要求经济补偿。建议找当地律师协助维权。
2 陈晓云律师 2012-03-22 22:09
支付赔偿金,赔偿金为2倍的经济补偿,经济补偿按工作时间每满一年支付本人一个月工资
3 110网律师 2012-03-23 08:02
申请仲裁,联系面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