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样才能保证我的权益?我现在提出离婚是不是对我不利? 我于2011年12月买了一套50万的二手房!第一天拿来结婚证,第二天办了房产证,上面写了我老公和我的名字,当时买房大都是我出的钱,我还借我父母及亲属20万。但是拿到证后,我老公从来没有还过一分钱给我的亲属,都是我个人还钱。本来我们想拿到房产证去银行弄抵押,但是银行说没有土地证不能办。我们的土地证是集体共有的。没法分割!所以现在我老公及他的家人不还一分钱,都是我挣钱来还。我已经还了三万五。但是严重影响了我们的婚姻!所以怎么才能保证我的权益!现在我该怎么办才好?我每年都有10多万的收入,而我老公没有任何收入!他家人相当强势,现在提出离婚是否对我不利?一旦离婚我的情况怎么做才对我有益处!我想要这个房子!而且我们有一个男孩两岁半了!我想要我的儿子!我改怎么办?谢谢您!
2012-03-21 16:48 keniy0……(河北-廊坊) 已有 3 位律师回答
1 李俊律师 电话:17631394631 2012-03-21 16:54
因房产证上是你们两个人的名字,所以该房产属于你们夫妻共同财产,你说共有外债20万需要有证据,比如男方承认或有男方打的欠条。如无这些证据,共同债务很难认定,离婚是你可以争取房子,争取到以后可以办理产权变更手续。如你所说,如果男方无收入,无力照顾孩子,则孩子由你抚养的可能性大,你提离婚无所谓不利还是有利,关键是你们之间是否还有共同生活的可能,如无,维持下去没有必要,而是对你们都是伤害。所以可先协商,协商不成,可考虑通过诉讼解决。
2 110网律师 2012-03-21 16:57
房子为夫妻共同财产,原则上平均分割。孩子一般由你抚养。如需法律帮助或代写文书,可以与我联系(外省qq联系)。
3 李同红律师 2012-03-21 19:37
房子为夫妻共同财产,原则上平均分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