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房纠纷,现在分手了,不是我签的合同,我可以不管吗? 当时借房子是我男朋友在中介签的租赁合同,合同是签一年的,实际只付了9个月的租金,因为我们分手了,在8个月多一点的时间我们就搬走了,当时签合同时说是我和我妈妈住的,但其实他也住了一半多的时间,几个月的水电煤都没付,房东现在打电话问我要,可我都和他分手了,而且分手前因为他想要回以前送我的东西有些纠纷,已经报过警了,东西都给他之后,他也在公安局里写下从今以后无任何瓜葛,互不相欠也不影响双方生活的字条给我,他在公安局写的这个字条有法律效益吗?这个现在房东来找我,我不想付这个水电煤,可以吗?
2012-03-12 19:36 巧克力770(上海-宝山区) 已有 4 位律师回答
1 110网律师 2012-03-12 19:47
租赁合同上是谁的名字谁来付
2 李军律师 2012-03-13 01:34
由租赁合同承租人支付。
3 孙新律师 2012-03-13 15:10
您好!谁签的合同由谁承担
4 张向锋律师 2012-03-13 21:44
有法律效力。可以。
相关法律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