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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后房屋没有办理房产证怎么分割
离婚后房屋没有办理房产证怎么分割 请帮忙:朋友离婚时,中级人民法院终审判决离婚,但是对房屋没有判决,依据婚姻法解释二第21条。又请律师以确权起诉被区法院驳回。房屋是结婚后双方购买的,但是房管局房屋登记本上没有女方名字,男方在女方当时离婚起诉时,又将男方母亲的名字申请为共有人,男方母亲为低保户,男方以房屋是母亲购买不给女方1分钱,现在女方应该怎么样才能分得到夫妻共同财产。请各位大律师帮助。
2012-03-11 23:17 来平青(青海-西宁) 已有 4 位律师回答
1 苏耀峰律师  电话:13877109910  2012年03月12日 02时03分
第二十一条 离婚时双方对尚未取得所有权或者尚未取得完全所有权的房屋有争议且协商不成的,人民法院不宜判决房屋所有权的归属,应当根据实际情况判决由当事人使用。   
当事人就前款规定的房屋取得完全所有权后,有争议的,可以另行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男方将母亲的名字申请为共有人的,你可以起诉要求撤销其母的共有权证。
2 张亮律师  电话:18604091120  2012-03-11 23:38
婚后取得的财产离婚是平分,收集证据可以诉讼解决。
3 110网律师律师  2012-03-12 12:24
协商不成可以委托律师维权!
4 陈晓云律师  2012-03-13 07:19
婚后财产一般为共同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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