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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后房屋没有办理房产证怎么分割
离婚后房屋没有办理房产证怎么分割 请帮忙:朋友离婚时,中级人民法院终审判决离婚,但是对房屋没有判决,依据婚姻法解释二第21条。又请律师以确权起诉被区法院驳回。房屋是结婚后双方购买的,但是房管局房屋登记本上没有女方名字,男方在女方当时离婚起诉时,又将男方母亲的名字申请为共有人,男方母亲为低保户,男方以房屋是母亲购买不给女方1分钱,现在女方应该怎么样才能分得到夫妻共同财产。请各位大律师帮助。
2012-03-05 08:07 来平青(山东) 已有 5 位律师回答
1 110网律师  2012年03月05日 08时20分
应以《婚姻法》司法解释三第18条规定来起诉,属于法院未处理的共同财产。而不是司法解释二中第21条,因为那条属于房产真伪不明的争议财产确认。同时你要出示对房屋履行了出资的证据来说明,
2 朱君秀律师  2012-03-05 08:12
答:以分割离婚时没有处分的夫妻共同财产为诉讼请求,提起诉讼。
3 孙新律师  2012-03-05 08:19
根据具体情况确定。
4 陈晓云律师  2012-03-05 13:50
婚后双方购买,虽只有男方名字,仍为夫妻共有,未经女方同意,加男方母亲名字为无效。
5 110网律师律师  2012-03-05 22:00
协商不成可以起诉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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