求解答,劳资问题 求助,各位大律师。有几个问题想请求解答一下,我在网上看到劳务派遣一个说法,我是这样的一个经历,一个朋友介绍我到一个韩国人开的餐厅工作,在此之前我没有和任何人签订什么合同,老板就和他那边签了合同,我在餐厅里工作了两个多月,老板没有和我签订劳动合同,现在老板说不是我老板,我的老板是他和别人签的那个人。现在把我炒了,老板这样的行为是否违规呢??我既然在老板的餐厅工作了,老板是否就是要给我工资呢? 这样的关系属于劳务派遣吗? 我没有和其他单位签过合同啊,老板也没和我签订劳动合同。
2012-03-11 12:57 douzw(广东-广州) 已有 6 位律师回答
1 张亮律师 电话:18604091120 2012-03-11 14:12
可以申请仲裁解决,要求支付双倍工资,给予赔偿。
2 毕丽荣律师 电话:13049633889 2012-03-11 15:54
要求支付双倍工资
3 胡爱军律师 2012-03-11 13:02
已回答。。。。。。
4 谷友军律师 2012-03-11 13:14
已回答
5 陈晓云律师 2012-03-11 15:30
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申请劳动仲裁
6 杨艳国律师 2012-03-11 17:05
不属于劳动派遣,你必须证明和餐厅具备劳动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