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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纠纷认定
医疗纠纷认定 患者35岁,患蛛网膜下腔出血Ⅱ级,晚18.00时住入某医院神经外科重症监护室,持续呕吐,躁动,10小时后(次日3.30时)发生抽搐诱发二次出血,出血量达四级。医生为逃避责任在二次出血后,后补了鲁米钠0.1g 8h  肌注的医嘱,并指使同一护士分别在两个班次的《特护记录单》中添加了注射记录。由于手术指症下降,患者术后为植物人状态。请教律师,是否构成医疗事故?根据那些法规?
2010-02-06 12:40 DQLJWJ(黑龙江-黑河) 已有 0 位律师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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