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纠纷认定 患者35岁,患蛛网膜下腔出血Ⅱ级,晚18.00时住入某医院神经外科重症监护室,持续呕吐,躁动,10小时后(次日3.30时)发生抽搐诱发二次出血,出血量达四级。医生为逃避责任在二次出血后,后补了鲁米钠0.1g 8h 肌注的医嘱,并指使同一护士分别在两个班次的《特护记录单》中添加了注射记录。由于手术指症下降,患者术后为植物人状态。请教律师,是否构成医疗事故?根据那些法规?
2010-02-06 13:38 DQLJWJ(黑龙江-大庆) 已有 1 位律师回答
1 超级账号5律师 电话:1 2010年02月06日 13时49分
是否构成医疗事故要医学会做鉴定。如果你觉得构成医疗事故,可以要求封存病例,向医疗主管机构(卫生局)申请做医疗事故鉴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