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资咨询 我在上班的一个港市甜品店,上班时候客人用餐走后,掉了钱包,因贪图那点钱财,在客人回来找的时候,我没有承认我捡到客人的钱包,死,不认账,后老板调监控来看,发现是我后,就把我开除,并且不给我这一个月的工资一分也没给.说是我损坏公司名义,因此一分钱也不给,说员工手册上有说明,但我并没有向其签合同,应该员工手册不起效,今年我16岁,也没拿什么身份证之类的,因此想请问一下,我的工资可以结算吗
2012-03-10 04:16 qq1147……(贵州-贵阳) 已有 6 位律师回答
1 110网律师 2012-03-10 04:23
首先你的做法应该给予否定,但你的工资不应该受影响,可以追要,如果无法协商可以申请仲裁解决。
2 谷友军律师 2012-03-10 07:05
工资可以结算
3 110网律师 2012-03-10 11:53
可以 的,你描述得并不是很清楚,建议你带上手上的证据材料,当面找律师进行详细咨询,如果需要贵阳律师帮忙,你可以联系我
4 吴再学律师 2012-03-10 17:44
工资可以要回来的。
5 唐羽生律师 2012-03-11 18:27
可以要求工资和社会保险。
6 110网律师 2012-03-12 20:25
工资可以结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