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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商铺定金的事
关于商铺定金的事 我看中了一个商铺,租金2万元/年,质保金1万元,加起来3万元。招商部的人说先交3万元定金,并签定金协议,到签租赁合同时,再把定金转成质保金和租金,也说如果合同不签的话,定金不退。
我要求先看合同,他说没有合同。我又要求在定金协议里注明签租赁协议日期以及商场开业日期,他说定金协议都是打印出来的,他不可能添加。
我先前也咨询了,律师说定金一般不超过合同标的的20%,按照招商部的说法,那就是违约的情况下把租金和质保金全变成定金了,这不符合法律规定。 
我想问,在这种不符合法律规定的前提下,我签了定金协议,是不是属于无效的,我如果不签合同,定金可以要回吗?
2012-03-09 23:53 懒羊羊111……(江苏-南京) 已有 2 位律师回答
1 张亮律师  电话:18604091120  2012-03-09 23:58
有效。
2 曾金峰律师  2012-03-10 08:35
具体情况具体分析,可以要求退还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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