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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已分居四年,我和丈夫已经感情破裂,他不愿意离婚,我起诉离
夫妻已分居四年,我和丈夫已经感情破裂,他不愿意离婚,我起诉离 夫妻已分居四年,我和丈夫已经感情破裂,他不愿意离婚,我起诉离婚成功吗
2016-09-11 16:38 ask201……(广东-茂名) 已有 3 位律师回答
1 黄文坚律师  电话:18707853441  2016-09-11 16:54
起诉离婚成功
2 陈晓云律师  2016-09-11 17:19
法院离婚:向对方所在地法院起诉离婚,需要提交身份证、结婚证、起诉状。
夫妻感情确已破裂并无和好可能的,法院应会判离,否则不会判离。存在婚姻法第32条规定情形的,属于夫妻感情确已破裂。婚姻法第32条规定的情形有:重婚或同居;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一方被宣告失踪等。
3 江珍来律师  2016-09-11 17:21
一方不同意离婚的,另一方可以单方面提出诉讼离婚。一般在被告住所地法院起诉,或者在被告居住超过一年以上的所在地法院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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