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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分居四年,没有感情了,我要离婚,对方不愿意,我怎么起诉离
夫妻分居四年,没有感情了,我要离婚,对方不愿意,我怎么起诉离 夫妻分居四年,没有感情了,我要离婚,对方不愿意,我怎么起诉离婚?
2016-05-25 08:17 ask201……(江苏) 已有 5 位律师回答
1 毕丽荣律师  电话:13049633889  2016-05-25 08:26
这是可以直接起诉要求离婚的
2 李保忠律师  电话:13840508677  2016-05-25 08:42
到法院起诉。《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三十二条 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出离婚诉讼的,应准予离婚。
3 艾树红律师  2016-05-25 08:22
需要准备诉状及相关材料到法院起诉,可以自己组织材料也可以请代理人代为诉讼。
4 曾胜勇律师  2016-05-25 08:21
被告所在地诉讼。
5 胡学飞律师  2016-05-25 09:00
向对方户籍所在地或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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