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合同审查的法律 各位律师,你们好。我是应届大学毕业生现在与某事业单位签订了《应届生就业协议》。现在情况是这样,我的就业协议书是一式三份要求是本人、用人单位、学校招生就业处盖章签字,现在交给事业单位的协议书是没有学校招生就业处的盖章。但是另外两份本人签字、用人单位同意并盖章、学校招生就业处也盖章了,请问该合同是有效的吗?
2012-03-07 13:50 乐2x买(重庆) 已有 4 位律师回答
1 孙新律师 2012-03-07 13:54
具有法律效力
2 110网律师 2012-03-07 16:07
如果你违约,肯定要赔偿
3 110网律师 2012-03-07 16:16
合同有效,本律师几年前也遇到过类似情况,你毕业后如果有其他单位用你,可直接去新单位报道,三方协议离开学校其实就没什么意义。
4 张庆律师 2012-03-07 16:55
在毕业之前,是具备法律效力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