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购房合同的法律效力 律师你好,我是在2010年的5月份与房地产开发商签了一份“商品房定位协议书”此时开发商还没有“售楼许可证”。并且按照当时的政策缴纳了总房价
的30%的首付款(定金1万元在协议书有专门的说明)。但是现在国家购房政策
的首付由30%改为60%,为此开发商解释说:这个协议不是合同。缴纳的30%也不是首付而是定金,请问我们这个协议真的不具有法律意义吗?我们真的一点办法也没有吗?请你告诉我好吗?谢谢!
的30%的首付款(定金1万元在协议书有专门的说明)。但是现在国家购房政策
的首付由30%改为60%,为此开发商解释说:这个协议不是合同。缴纳的30%也不是首付而是定金,请问我们这个协议真的不具有法律意义吗?我们真的一点办法也没有吗?请你告诉我好吗?谢谢!
2011-04-12 23:49 sdqd77……(山东-青岛) 已有 3 位律师回答
1 张亮律师 电话:18604091120 2011-04-12 23:56
协议有效,可以要求返还财产。
2 110网律师 2011-04-12 23:51
1 定金应该明确约定,2 可以委托律师要求解除合同
3 武传清律师 2011-04-13 08:47
协议有效,建议你致电或者当面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