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人单位违法罚款,并张贴通报内容诽谤,是否侵犯名誉权,要求赔礼道歉? 用人单位在下班时间要求劳动者从事某工作,并未通知当事人的情况下,出示罚单要求劳动者签字,劳动者拒绝签字,从而用人单位以通报形式在员工通道张贴,捏造事实,指名点姓,并显示“态度恶劣”“不服从领导”等侵害到公民的道德形象名誉的字眼对劳动者进行诽谤侮辱,劳动者是否可以以此上诉法院要求用人单位赔礼道歉,赔偿精神损失,为劳动者挽回名誉。
2012-03-06 11:08 wuchan……(广东-东莞) 已有 4 位律师回答
1 刘晓斌律师 电话:13377744853 2012年03月06日 20时32分
如果事实并非如此的话当然可以要求其赔礼道歉及赔偿精神损失。
2 孙新律师 2012-03-06 11:08
协商不成通过劳动仲裁解决
3 110网律师律师 2012-03-06 11:34
协商不成可以起诉维权!
4 110网律师 2012-03-06 12:04
可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