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工作失误扣除员工工资问题?多谢,急急 我于8月初离职,并且办好交接手续,但是工资没有发,因为我们公司是次月28号发放的,所以说我7月的工资和8月初的工资是在8月28号一起发的。但是他现在又说我离职前有失误,给公司造成了损失。现在要求我赔偿,这样是合理的吗?如果是合理的,那具体该怎么扣法呢?需要说明的是,我的工作表会在每天下班之前发给她,那就是说她是审核了的,这样责任是不是也不该光由我承担啊。
其实这样的情况以前公司里也有,但是现在就是因为我要离职了,所以她才要故意想办法扣我工资
其实这样的情况以前公司里也有,但是现在就是因为我要离职了,所以她才要故意想办法扣我工资
2008-08-22 16:10 fhinth……(上海-徐汇区) 已有 4 位律师回答
1 朱学田律师 电话:15552997888 2008-08-23 09:54
如果你的责任给公司造成损失,你肯定要承担赔偿责任,只能从工资中扣除
2 110网律师 2008-08-22 16:27
公司不能无故扣克工资,否则应承担相应责任。如果说你给公司造成了什么损失,那要由公司举证。另外,上海那边的地方法规我不是太清楚,但是按照深圳这里的规定,如果员工因为违反公司劳动纪律而遭受公司罚款处罚的,处罚的金额不能超过其当月工资的20%,且扣除罚款之后的实际发放工资不能低于国家法律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
3 孙新律师 2008-08-23 10:39
是否给公司造成损失,公司应该提供证据;否则不能扣工资。
4 李军律师 2008-08-26 15:58
工资应结清,单位主张损失赔偿要举证,否则不能扣你工资。损失应由单位举证,而不是你举证。详情可来电咨询专业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