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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部门聘用人员不签合同,没有保险。现将被解聘,如何申请补偿?
政府部门聘用人员不签合同,没有保险。现将被解聘,如何申请补偿? 本人为当地政府部门聘请人员,也就是临时工或合同工之类的,2010年4月开始上班,一直从事计算机方面的工作,至今没有签定任何劳动合同,没有购买任何保险。现将被单位解聘(2012年3月),有如下问题请教:
1,如何申请补偿:找那个单位,走何种程序??
2,需要收集那些证据?(单位不打卡,不签到,没签合同,工资开始发了几个月现金,后来银行转账,有银行转账记录行不行?或有本人签字的单位文件复印件行不行?)
3,可申请那些补偿:听说能申请补交社保和工作时间的双倍工资(双倍工资是不是指入职起到离职期间总工资的2倍,如每月工资1千,工作了10个月,那是不是要赔2万?,

望解答,谢谢!!!
2012-02-29 20:06 szsony(湖北-武汉) 已有 1 位律师回答
1 110网律师  2012年02月29日 20时44分
申请仲裁。
第一、如公司没有交社保,可以要求补缴社保的。
第二、如公司一直没有签合同,也是违法的,可以要求公司支付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
第三、如公司违法解除劳动合同,还要承担赔偿金的,赔偿金的标准是经济补偿的两倍。如果是劳动者提出辞职,可要求单位支付经济补偿金。
第四、如在公司工作满一年的,公司还要支付失业保险金的。
第五、如果公司有加班行为,还要按法定标准支付加班工资以及加付赔偿金的。
第六、如果公司克扣工资,还应足额支付工资以及加付赔偿金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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