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部门临时工人员签合同及买保险问题咨询 律师您好,我是2008年进公安局上班的,属于大队招用的临时工人员,工资由大队监管公司每月(赞助)出资,公安局不和我们签合同,我们现在既没签合同也没买保险,感觉没一点安全感,是不是公安局随时都可以辞退我,而不需要补偿,请问这是事实劳动合同吗?
2010-11-30 23:29 斗斗试试(湖南) 已有 1 位律师回答
1 2010-12-01 16:23
你们应该按照劳动合同法固定签订劳动合同, 不签合同需要给你们补偿,建议自行查看劳动合同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