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教:员工辞职,工资结算问题 给公司签的一年的合同,中途辞职需提前30日,公司结算工资一直是按月结算,周末晚上加班也没有额外的加班工资,应该就是(月薪/每月总天数=每天工资),但是辞职后未上到30天,公司提出要你离职,工资只结算到离职当天的吗?还是也应该是按照一月工资发放呢?合同法上是规定30天前提书面申请,但是如果公司要你离职,可以多付一个月公司后立即离职,而现在是公司要你在辞职后不到30内离职,而不付其工资,请问这样是否合法?谢谢!
2012-02-28 13:59 itcjx2……(四川-成都) 已有 3 位律师回答
1 都燕果律师 电话:13980616860 2012年02月28日 16时15分
你好,不合法。
你们可以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你可以申请劳动仲裁要求单位支付你工资。
根据你目前提供的信息,可以通过这个方式解决,但到底这个方式是否行得通,我们还需要了解更多的资料才能确定。
建议尽快委托律师提供帮助,以维护你最大的合法权益,以减少你的法律风险和经济损失,以免错过最佳时机。
你们可以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你可以申请劳动仲裁要求单位支付你工资。
根据你目前提供的信息,可以通过这个方式解决,但到底这个方式是否行得通,我们还需要了解更多的资料才能确定。
建议尽快委托律师提供帮助,以维护你最大的合法权益,以减少你的法律风险和经济损失,以免错过最佳时机。
2 黎炜律师 电话:13629014773 2012-02-28 14:31
如果像你的描述,就没有什么问题。
3 喻远军律师 2012-02-29 05:48
应当支付工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