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班费和辞职后的工资结算,还有押金的问题。 我是在**酒店当服务员的,工作了五个月了,一直没有签订劳动合同,现在想辞职,但是领导不批准,如果不经批准擅自离岗就会扣押工资,还有500元押金,和600元的年货。明明知道单位这样做不合法,但是不知道怎么样才能讨回?还有过年加班费也不是按照劳动法规定发放的。
2012-01-27 23:48 Aql8196() 已有 1 位律师回答
1 张亮律师 电话:18604091120 2012-01-27 23:50
可以申请仲裁解决,要求补发工资,支付双倍工资,给予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