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个属于工伤吗? 我2011年经过老乡介绍,到一个老板那里干活。老板自己是去承包活,老板有活了,就叫我去干,干一天100元,没活就休息。2011年10月,我摔断了腿,被截肢。老板送我去医院的,医疗费老板支付了,我可以要求老板工伤赔偿给我吗?还是雇员人身赔偿?
2012-02-25 12:20 断腿民工(浙江-杭州) 已有 5 位律师回答
1 杨冬梅律师 电话:15068803952 2012-02-25 13:00
按照雇佣人身赔偿也可以。已经截肢的,直接委托律师处理即可。
2 朱新娟律师 2012-02-25 12:30
雇员人身赔偿,治疗终结去做伤残鉴定,可委托律师处理
3 110网律师律师 2012-02-25 13:33
建议委托律师维权为佳!
4 汪艳英律师 2012-02-26 10:13
要看你干活的单位,是不是一家具有营业执照的正规的单位,如果是可以作为工伤处理,但必须先向劳动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确定工伤后再提出工伤赔偿等。如果工伤不予认定,可以直接作为人身损害案件,向法院提起诉讼。
5 110网律师 2012-02-28 17:42
你的情况不属工伤,属侵权责任纠纷,治疗终结后做伤残鉴定,具体可委托律师操作,可来电详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