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手房买卖合同问题 我前几天在中介买的二手房子,当时就和卖主签啦合同,卖主拿的是身份证,房产证复印件,押在中介啦!我们签啦合同,并且交啦定金,定金是交给啦中介,房主给我们打的购房收条给他1万定金,然后中介给他打的条,等他拿房产证的原件的时候,中介给他我们给的那个定金,今天突然中介打电话说房主不卖啦!也没取那个定金去,但是我们合同写的是如果一方反悔应双倍赔偿!我们告诉中介走法律程序,中介说,让我们给他们写个委托说给他们,我们能写吗,要是写的话应该注意什么呢,我们应该怎么走法律程序,这个官司能赢吗?我们可以让他们双倍赔偿定金,然后如果去法庭的费用由卖方承担吗?
2012-02-25 11:19 雪岩(辽宁-沈阳) 已有 2 位律师回答
1 杨静律师 电话:15898271391 2012-02-25 12:05
你好,按照《担保法》第 89 条规定,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务的担保。债务人履行债务后,定金应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无权要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应双倍返还定金。另外,你作为合同的一方完全可以自己名义起诉。
2 110网律师 2012-02-25 12:07
可以起诉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