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2011年12月13日到2012年2月23日还未拿到工资 公司未给自己劳动签合同,2011年3月22日在那公司工作,然后试用期是两个月,过了试用期也没有给我买社保,在离职时拿了一份离职证明,我能拿会工资么?
2012-02-23 10:19 wii9(广东-广州) 已有 5 位律师回答
1 110网律师 2012-02-23 10:30
建议请求劳动局调查处理。
2 杨艳国律师 2012-02-23 15:28
1\可以要求双倍工资
3 110网律师 2012-02-23 16:55
你好,根据你的情况,可以要求支付第二个月至今的双倍工资差额、依法按时足额支付工资、补缴社保。如果选择解除劳动合同的,可要求公司支付经济补偿金,协商不成的,可向劳动局投诉或申请仲裁解决。
4 欧学文律师 2012-02-23 22:41
可以拿到工资的,还可以要求支付双倍工资
5 陈贤良律师 2012-02-24 11:06
申请劳动仲裁,要求支付双倍工资及经济赔偿金,具体咨询请联系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