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权纠纷 82年的时候爷爷家庭户为单位承包了184亩林地.当时是承包合同.2010年的时候国家要对林权确权.当时爷爷年迈.就把确权后的林权名字全改为以父亲为单位的家庭户继续承包.并贷款对大部分山林进行造林.现在过去了20了.林木已经成材.而当时父亲的妹妹(3个姑姑)均已经出嫁且户口迁出本家庭户.并且赡养两位老人的所有义务由父亲一人承担.现小姑(户口迁至县城非农)见有利可图.要按当时爷爷承包的家庭户为单位.要分33亩林地给她.现桂林中院以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二十六条.撤销了父亲33亩的林权证.我觉得这个判决不公平.一个从未打理过山林.且从未赡养过老人的人且户口已不是我们这个家庭户的人有什么权利从这个家庭户分得这个家庭户的造林山.现决定向高院起诉.寻林权律师代理.
2016-08-28 15:43 316460……(广西-南宁) 已有 5 位律师回答
1 毕丽荣律师 电话:13049633889 2016-08-28 15:46
这样可以通过诉讼来解决的
2 李三勇律师 电话:13311076167 2016-08-30 17:12
您好!
可以委托专业律师向法院提起诉讼来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详情可来电来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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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110网律师 2016-08-28 16:37
找个好律师
4 黄华勋律师 2016-08-28 17:46
山林土地纠纷是本律师专长,需要可以联系面谈
5 李庆标律师 2016-08-28 19:00
是二审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