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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权纠纷
林权纠纷 我老婆老家在桂林的一个乡里面。国家分给她们家的山有林权证,并公示过两年。现在他爸爸的妹妹因为离异而又好吃懒做,想着她家里以前分山时有分给她一份山可以砍树卖。就起诉到桂林人民法院,法院按以前两代人的人头数把取消了我岳父的一本林权证(33)亩给她。而我老婆的小姑(我老婆爸爸的妹妹),结婚后已经户口转为城镇户口到本县里面。后因好吃懒做离异,分得男方当时所有财产(房产一套,存款18万)。现在家里面老人都已经双双过世,在世时的赡养义务全由我老婆的爸爸一人承担。她的姑姑没有赡养过老人。后面又一次她们村再划分林权的时候,是按当时我老婆家户口本的人来分的3代人算的。当时她姑姑已经转户口了,所以当时村里面就没有再分给她姑姑了。而且现在的山大部分都是我岳父以前贷款造的林。而被桂林市那边取消的林权是有局部造林的。我想知道我要在南宁这边起诉,有胜算吗?
2016-08-24 18:21 316460……(广西-南宁) 已有 1 位律师回答
1 黄华勋律师  电话:13878148359  2016年08月24日 17时52分
如果对一审法院判决不服,可以向上一级法院上诉。如果原来是县级法院一审的,向桂林市中院上诉,如果是中院一审的,向广西高院上诉。具体的可以咨询面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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