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代签劳动合同的相关法律及赔偿咨询 本人还差10天时间就在现有公司工作满一年,来这公司试用三个月,第三个月公司提到签订劳动合同(签订一年期限),但因合同内容不符合故本人没有签字,后人资为了给我办理社会保险而帮我代签了劳动合同.请问现我提出离职,应该如何办理相关手续,可以得到有关的赔偿与经济补偿?赔偿与经济补偿应该如何计算?
如我想到新任公司就职,应该注意哪些事项,以至于不影响我现有的工作与公司.?
谢谢各位专业的律师.
如我想到新任公司就职,应该注意哪些事项,以至于不影响我现有的工作与公司.?
谢谢各位专业的律师.
2012-02-20 15:01 maggie……(湖北-武汉) 已有 3 位律师回答
1 110网律师 2012-02-20 15:17
如果单位有下列情形下列情形之一的,你可以直接解除劳动合同,单位还要支付经济补偿金: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五)因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如果没有以上的情形你要提前30日通知单位要求解除劳动关系。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五)因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如果没有以上的情形你要提前30日通知单位要求解除劳动关系。
2 110网律师 2012-02-20 16:03
公司代签劳动合同,你可以要求单位支付双倍工资。
3 110网律师 2012-02-21 12:03
拒你所述,你可向公司索要双倍工资及一个月工资作为经济补偿金。详情建议当面咨询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