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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一个员工,在上班时间盗取我们原有客户信息,把原本属于公司的单外发给其他公司制作
公司一个员工,在上班时间盗取我们原有客户信息,把原本属于公司的单外发给其他公司制作 公司一个员工,在上班时间盗取我们原有客户信息,把原本属于公司的单外发给其他公司制作,继而进行个人违规牟利!!!公司发现后辞退了她,并暂扣了一个半月工资以待双方处理!她现在在劳动局反告我们没有与她签合同,没有帮她买社保!而她没有交代清楚非法牟利的情况,而劳动局里有她们认识的人!劳动局监察大队就通知我们说:要么给她发全部工资再辞退,要么按照劳动法罚款双倍工资!~~请问,我们该如何维护自身利益?劳动局的做法不是就是议事,他们说法是否合理???如果要报警取证打官司,我们公司是否有法可依?谢谢!
2016-08-26 13:08 ask201……(广东-湛江) 已有 4 位律师回答
1 110网律师  2016-08-26 13:14
劳动纠纷同公司财产损害赔偿是两个问题,需要分别处理。
2 江珍来律师  2016-08-26 13:16
可以报警要求追究员工的责任,以此与之协商解决。
3 李庆标律师  2016-08-26 13:29
这样也是你们公司处理不当的。
4 孙新律师  2016-08-26 13:31
这样也是你们公司解决不当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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