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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问这种情况是否属于逃逸及对方要求是否得到法律支持!
请问这种情况是否属于逃逸及对方要求是否得到法律支持! 一、由于本人不小心驾驶,在一个十字路口处,追尾撞上一辆前方正在等候红绿灯的车辆。但是撞车后由于本人感觉不适,在没有和对方进行任何沟通的情况下离开了事故现场,去医院检查了。但是这次事故除了造成自己和对方两台车辆的损坏,没有造成任何人员伤亡。(请问这种情况是否属于逃逸?)

二、事后第二天本人到达交警队希望去对方协商车辆问题,但现在对方要求除了把车辆修好,还向我提出需要赔偿他车辆损失费8-10万元,不知这种要求是否合理,是否属于法律支持范围。
2012-02-18 09:31 lcky58(湖南-郴州) 已有 3 位律师回答
1 110网律师  2012年02月19日 12时35分
你的情况属于交通肇事逃逸,对方要求赔偿损失8-10万没有法律上的依据,因为其不存在其他损失。
2 孙新律师  2012-02-18 10:31
要求交警做出事故责任认定。
3 110网律师律师  2012-02-18 10:53
如果车辆是你负责修好那么还有神马车辆损失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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