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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大儿子提出青岛房子属于赠于,自己未满18岁,要求重新分割遗产,是否有道理?只付一年的抚养费可以吗
1、大儿子提出青岛房子属于赠于,自己未满18岁,要求重新分割遗产,是否有道理?只付一年的抚养费可以吗 老公有2个儿子,大儿子17岁,小儿子5岁。3套房子。
1、2000年与前妻离婚,离婚协议写明青岛房子的属于我的一半产权归大儿子。房产证在前妻手中,(房子租出),未过户。
2、2000年交房款又买一套房子,2002年再婚,2005年发房产证,2006年生小儿子。
3、2007年又买一套房子。
老公立遗嘱:
1、 青岛房子属于我的一半归大儿子所有(离婚协议已写明),其余遗产归小儿子所有(小儿子5岁)。
请问:1、大儿子提出青岛房子属于赠于,自己未满18岁,要求重新分割遗产,是否有道理?只付一年的抚养费可以吗?
2、第二套房子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以发证为标准还是以交款?
2012-02-17 18:17 wentsh(北京-门头沟区) 已有 7 位律师回答
1 孙新律师  电话:13180101358  2012年02月17日 18时38分
如果没有将青岛房屋的产权过户至大儿子的名下,就不属于赠与,即使是赠与也可以撤销。如果你老公在大儿子满18岁后去世,大儿子就无法获得其他遗产。第二套房子如果没有支付其他费用,应参照付款时间,即属于个人财产。
2 李同红律师  2012-02-17 18:40
要看有没有过户
3 徐卫东律师  2012-02-17 19:18
1、你老公的遗嘱合法有效,大儿子无权要求再分割。2、2000年的房子属于老公的个人婚前财产。2007年房子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4 孙新律师  2012-02-17 19:56
1、你老公的遗嘱合法有效,大儿子无权要求再分割。2、2000年的房子属于老公的个人婚前财产。2007年房子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5 赵江涛律师  2012-02-17 20:03
只付一年的抚养费不可以
2007年一套房子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6 谷友军律师  2012-02-17 21:04
有遗嘱按遗嘱执行,
2007年买的房屋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7 孙新律师  2012-02-17 22:27
如果有老公立有遗嘱,依照遗嘱继承;2000年买的房子如果只登记你老公一人的名字属于个人财产,2007年购买的房产,如果你们没有约定的,属于共同财产,具体事宜可以来电详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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