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未经过我个人同意强制调动岗位怎么办 我们公司是物业公司,我已经在公司里上班6年多了,工作中我表现一直很积极,但是后来因为上级主管领导与上级经理的关系,把我弄得很为难,最后我与两面的关系都好,有一次,主管说我不能在公共场合打电话,可是其他人也是这么做的,故意找我小查,我在会议上就跟主管急了,并且骂了主管小人,事隔几天,经理找我,因为我骂了主管对我罚款500元,又因为我不服从领导罚款1000元,一共1500元。而且强制把我调到不同地区的人事部,我个人不同意,可是他说以后不让我进公司。我该怎么办
2016-08-24 16:02 陈思宇(北京) 已有 8 位律师回答
1 李建成律师 电话:4006777998 2016年08月24日 16时07分
工作纠纷:发生争议之后,建议先协商,协商不成,可以搜集证据,去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者申请劳动仲裁。劳动仲裁是指由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对当事人申请仲裁的劳动争议居中公断与裁决。在我国,劳动仲裁是劳动争议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必经程序。按照《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规定,提起劳动仲裁的一方应在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一年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请。除非当事人是因不可抗力或有其他正当理由,否则超过法律规定的申请仲裁时效的,仲裁委员会不予受理。首先,你要确认和单位之间的劳动关系的事实,如工资单,考勤记录,工作过程中的文件记录。其次,确认劳动关系后,可以要求单位补缴社会保险,补发工资。第三,单位应当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提前一个月通知劳动者,否则应当支付一个月的经济补偿金作为代通金。第四,不签订书面劳动合同支付双倍工资,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应当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第五,单位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可以要求经济赔偿金,为经济补偿金的两倍。第六,如果协商不成,带好相关资料到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者直接到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仲裁委提出劳动仲裁。劳动仲裁: 一、案件受理 当事人应当在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60日内向辖属的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申请时应当提交申诉书,并按照被诉人数提交副本。申诉书应当载明下列事项: (1)劳动者当事人的姓名、职业、住址和工作单位,用人单位的名称、地址和法定代表人的姓名、职务; (2)仲裁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和理由; (3)证据、证人的姓名和住址。 当事人向仲裁委员会提交申诉书,经审查,仲裁委员会收到申诉书之日起7日内作出受理或者不予受理的决定。决定不予受理的,应自作出决定之日起7日内制作不予受理通知书,送达申诉人;决定立案的,应自作出决定之日起,7日内向申诉人和被诉人发出书面通知,同时将申诉书副本送达被诉人,被诉人应在15日内提交答辩书和证据。被诉人不提交答辩书的,不影响案件审理。劳动者一方在三十人以上的集体劳动争议,仲裁委员应自收到申诉书之日起3日内作出受理或者不予受理的决定。仲裁委员会决定受理的,用通知书或布告形式通知当事人。
2 宋超律师 2016-08-24 16:04
你好,去劳动监察大队投诉或者申请劳动仲裁。
3 顾倩团队律师 2016-08-24 16:08
您好,可以申请劳动仲裁,要求单位承担任意调岗的责任,同时要求单位赔偿应有的经济补偿金,年假及其它加班费等,详细情况可以咨询律师后处理
4 孙新律师 2016-08-24 16:13
去劳动监察大队投诉或者申请劳动仲裁。
5 徐卫东律师 2016-08-24 16:15
建议人社局投诉。
6 雪化平律师 2016-08-24 16:15
可以申请劳动仲裁,具体可以与律师面谈
7 孙新律师 2016-08-24 16:16
建议人社局投诉
8 孙新律师 2016-08-24 16:18
申请劳动仲裁维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