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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房屋租赁剩余房租和押金的官司
咨询房屋租赁剩余房租和押金的官司 情况大概是这样的:本人在2011年7月15日从一家房屋中介公司租的房子,租期是2011年7月17日到2012年2月15日,我按照约定将所有房租和押金交付后,在2011年11月29日,经与中介协商,将房屋转租给另外一人,房屋中介与另一人签订合同,同时说剩余房租和押金会在30日内给我,同时把我的合同原件以作为还款依据为由骗走,但是给我打了一张欠条,上面写名了欠我剩余房租和押金的金额。现在黑中介拒绝偿还。请问如何打这个官司,难道就就没有办法惩治这些骗子了吗,而且后来我在建委的网站上查明,这家黑中介根本就没有房屋租赁的资质
2012-02-14 20:24 making……(北京) 已有 10 位律师回答
1 陈晓云律师  2012-02-14 20:26
可以,无资质却从事业务的,向建委投诉。
也可直接向法院起诉。
2 朱君秀律师  2012-02-14 20:32
答:以欠条为证据提起诉讼即可。
3 常路律师  2012-02-14 20:44
您好,以欠条为证据提起诉讼。
4 孙新律师  2012-02-14 21:28
协商解决。
5 孙新律师  2012-02-14 22:30
有欠条,可以到法院起诉的,具体事宜可以带上欠条找律师咨询
6 孙新律师  2012-02-15 09:23
您好!可以到法院起诉维权
7 孙新律师  2012-02-15 10:16
以欠条为证据,可以到法院起诉解决。
8 110网律师律师  2012-02-15 10:28
积极协商解决!
9 赵江涛律师  2012-02-15 10:52
以欠条为证据提起诉讼
10 赵亮律师  2012-02-15 15:36
租赁合同到期,剩余房租和押金你可以要求退还。
建议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以起诉,也可以委托律师代为诉讼。
如果有需要可以来电免费咨询,根据案情细节做出更准确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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