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租赁事宜咨询 具体情况是:我于2009年11月12日于北京一家中介公司签订的一年租赁合同,今年11月11日合同期满,对方不给退押金,并说由于过道(房间公用部分)地板被泡,所谓的被泡只不过是正常使用时地板有些翘,绝非人为,因为房子本来也是毛坯房非常简单装修,铺一层最差的地板。况且过道为公用部分,并不是我租的房间有问题!对方以地板被泡水为由,不推给我押金(分毫不退)请问我若起诉对方,胜诉的几率大吗?
我的邮件:544521519@qq.com电话:010-61769528 多谢您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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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11-15 16:57 nmliux……(北京) 已有 3 位律师回答
1 110网律师 2010-11-15 17:02
建议你看一下,租赁合同中对过道(房间公用部分)是否有明确约定。
2 孙新律师 2010-11-15 18:03
若非有明确约定,你应该能够胜诉。
3 孙新律师 2010-11-15 21:36
需要看合同具体内容并实地考察才能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