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以更改制度为理由少给工资怎么办? 我在武汉的一个人才网上班,去年由于工资认真开了一笔很好的业绩,按照公司的规定业绩提成应该是百分之11,可是由于过年公司放假所以没有发工资,今年来上班快要发工资的时候,公司突然出了新制度,说把我们的业绩提成更改为百分之6,这样一来我就要少拿一半的工资。公司的新制度说百分之6是先给一部分,剩下的提成到年底的时候如果完成年度指标,才会再给我 如果没有达到任务就只能按照百分6来算了。可是公司定的年度指标很困难基本没有人能达到,完全属于为难我们。我想不明白我的单是去年开的,我在以前的制度的激励下开的单子,可等到了快发工资的时候才告诉我新制度从今年开始生效,只能给我拿一半提成,这种情况是不是属于公司故意克扣我的工资呢?请问我该怎么解决?
2012-02-14 16:11 fangfa……(湖北-武汉) 已有 2 位律师回答
1 陈晓云律师 电话:13810012526 2012年02月14日 20时04分
未经员工同意,公司单方变更属于违法,有权按原待遇执行。
有争议的,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申请劳动仲裁。
有争议的,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申请劳动仲裁。
2 武昌陈哲律师 2012-02-15 07:48
依据你们协议约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