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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方对其提供的假收到条鉴定结果提出异议
对方对其提供的假收到条鉴定结果提出异议 您好,本人向对方提供10万元借款,已起诉,在第一次开庭时对方出示了假收到条,经权威机构鉴定确属伪造,鉴定报告已出,在距第二次开庭2天时,接到法院通知由于对方对鉴定结果提出异议开庭延期,请问对方和法院是否有权在未经我同意情况下进行延期,对方是否可能在次期间对其房产进行财产转移?如果转移应怎么办?谢谢!
2012-02-13 20:34 tip925(山东-青岛) 已有 2 位律师回答
1 110网律师  2012年02月13日 22时00分
你好:
维护自己的利益,申请财产保全
是否延期由法院决定。法院程序上没有违法。
2 朱学田律师  电话:15552997888  2012-02-13 20:34
可以保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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