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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镇政府工作22年,工资一直是580元,现因突发脑淤血不能继续工作,镇政府是否给予一定的补助并发放养
在镇政府工作22年,工资一直是580元,现因突发脑淤血不能继续工作,镇政府是否给予一定的补助并发放养 第一22年工资从未涨幅,工资低于吉林省最低标准,为580元/月;第二工作22年,未签订劳动合同,但存在事实劳动关系;第三22年兢兢业业,直到发病之日起,一直坚守在岗位上;综上所述,镇政府是否能给予一定的补助并发放养老保险?
2012-02-12 18:28 jQl6833() 已有 1 位律师回答
1   2012-02-27 15:03
首先工资低于最低标准,个问题你最好和当地的劳动监察部门联系一下,如果低的离谱这样的情况可以去投诉。很多地方单位都这样,他们给职工的待遇非常低,比国家规定的最低标准要低的多,这样的情况很没办法。在此情形下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应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还有工作了22年一直都没有签订劳动合同这个是违反的,你们可以要求他们从2008年起赔偿你父亲双倍的工资。
  发放养老金要看是否给你的父亲上有养老保险,如果没有应该让他们给你父亲补办保险,15年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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