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林纠纷引发打架事件:原告砍树砍过介了,找其山上理论发生了打架事件 山林纠纷引发打架事件:原告砍树砍过介了,找其山上理论发生了打架事件,原告两兄弟砍伤被告手臂缝了十余针,原告一兄弟在撕打中踫伤自己的脚后跟,去检查成二级轻伤,他方便告上法庭抓扣被告人,关在县看守所,现在已经半年多还不见法院开庭,因为原告有当官在县里面,所以到现在都不能开庭,被告也请了律师,律师说打架事件以伤为重,谁伤重谁就是有理,因为现在也说不清谁先动手没有证人,律师都不去追查起因谁对谁错,山是谁的有没有砍过介,难道原告砍了被告的树,砍伤被告人,告被告人进看守所,就以伤重有理吗?不查起因吗?因为原告有关系迟迟不开庭吗?请问被告要怎么做?
2016-08-19 07:35 ask201……(广西-桂林) 已有 3 位律师回答
1 李保忠律师 电话:13840508677 2016-08-19 07:55
找法院解决。
2 胡爱军律师 2016-08-19 07:57
如果造成对方轻伤的,涉嫌犯罪,如果受害人有过错的,法院审理中应受害人的过错。因对方砍树给你们造成的损失,可以要求赔偿
3 李庆标律师 2016-08-19 08:19
先由律师会见人后查清案情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