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农民工的合法权益 我与我女友在一家从事服装生产的工厂工作.工作两个余月并未签定劳动合同,我女朋友由于流产向工厂提出请假,工厂声称最多给5天产假,出于对女朋友的健康的考虑,我们向工厂提出辞职,工厂说我们必须在工厂再工作15天才给予辞职,并且要3个月以后才可以领取工资.如果我们不工作这15天就不给我们过去一个月的工资(一分钱也不给).请问他们这样的做法合法么?如果我们起诉工厂偿还我们的工资,法律会支持我们么?
2008-11-04 11:33 杨爽(山东-青岛) 已有 1 位律师回答
1 朱学田律师 电话:15552997888 2008年11月04日 11时36分
单位不合法,你们可以提起仲裁,要求支付双倍工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