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关于农民工问题。急~~~ 我爸妈在沈阳打工,我妈在工地二楼摔下受伤,但是没有和公司签订合同,工资什么的由公司转包的的小老板发放,现在已在医院看了1万多块钱,还没好小老板就不想支付医疗费了,说协议再支付一万块钱营养费等。(但是协议上写的是除医疗费外支付一万作为营养费照顾费等。)我想问下这样的协议在法律上有效吗?如果要打官司必须在沈阳打吗?(小老板和我是同一个地方人:江苏盐城)如果我妈回来看病,能在家乡告他吗?官司能赢吗?(我妈脊椎有3CM裂痕,医生说要住院3个月6个月内不能做任何事)能获得多少赔偿?谢谢。
2009-07-29 15:09 xulimi……(江苏-盐城) 已有 2 位律师回答
1 110网律师 2009-07-29 15:19
协议已经签了么?如果签了,就是有效的。
如果没签,可以以雇主责任起诉人身损害赔偿。打官司的话,可以在被告所在地或者在受伤地,按被告地的话,如果对方在沈阳居住超过一年,应该在沈阳起诉,如果没超过一年,可以在盐城起诉。
起诉可以要求医疗费、误工费、住院伙食补助、交通费、护理费等等,如果较严重,可以申请伤残鉴定,按照等级要求残疾赔偿金等。
如果没签,可以以雇主责任起诉人身损害赔偿。打官司的话,可以在被告所在地或者在受伤地,按被告地的话,如果对方在沈阳居住超过一年,应该在沈阳起诉,如果没超过一年,可以在盐城起诉。
起诉可以要求医疗费、误工费、住院伙食补助、交通费、护理费等等,如果较严重,可以申请伤残鉴定,按照等级要求残疾赔偿金等。
2 110网律师 2009-07-29 15:19
个人认为可以在你所在的家乡起诉,也可以在沈阳起诉。但在沈阳起诉的话,可能是有利于证据的举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