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关于彩礼和首饰归还的问题 我经人介绍,于2010年五月份结婚,由于结婚前就见过三面,彼此不了解,婚前也没有做婚检,婚后知道他那方面有些问题,便劝说对方做检查,但是对方不愿意,因此有矛盾,再加上婆婆的教唆,而后因为饮食方面的问题,有过争吵,本来没有感情基础,再加上矛盾重重,无法再在一起生活。后来一直调节离婚,但是对方要求返还彩礼和首饰,请问这样的情况要返还吗?彩礼30000,已经花超额勒。但是现在对方还要返还,首饰也要黄金的两大件。这种情况该怎么办?
2012-02-09 10:39 阿依莎082……(宁夏-银川) 已有 4 位律师回答
1 孙新律师 2012-02-09 10:40
协商不成可以通过诉讼解决。
2 110网律师 2012-02-09 10:41
协商不成,可以起诉离婚。
已登记结婚,不需要返还彩礼钱。
已登记结婚,不需要返还彩礼钱。
3 110网律师律师 2012-02-09 13:12
建议委托律师维权为佳!
4 超级账号5律师 2012-02-12 09:27
如果已登记结婚,彩礼和首饰不必返还,如果没有登记结婚,可以要求返还。
你看看你是哪种情况。
如果已登记结婚,对方又不同意离婚,你可以到法院诉讼离婚。
你看看你是哪种情况。
如果已登记结婚,对方又不同意离婚,你可以到法院诉讼离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