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彩礼归还问题 男方提出离婚女方同意但是男方迟迟不办理离婚手续,好几个月女方联系不上男方,甚至男方更换手机号码故意躲避女方,女方多次去男方家讨个说法,男方父母以不知男方在那里为由,让女方向男方提起诉讼,请问:如果女方向男方提起诉讼女方还要归还男方彩礼吗?
2012-01-27 19:14 受伤人心(河北-石家庄) 已有 4 位律师回答
1 王林律师 电话:13463270151 2012-01-27 21:30
你好,办理婚姻登记且共同生活彩礼不应退还
2 谷友军律师 2012-01-27 19:50
办理了结婚登记并共同生活的,彩礼不用返还。
3 孙新律师 2012-01-27 20:42
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
适用前款第(二)、(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
适用前款第(二)、(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4 孙新律师 2012-01-27 21:36
登记了吗?建议详细介绍情况或当面咨询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