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赠与技术股份分享5%利润股份,2012年1月份签订,春节回来我自动离职需要承担法律责任吗? 公司在成立淘宝商城旗舰店为了留住人才!赠与我5%技术股,分享淘宝商城的利润分红!2012年1月份签订,期间没有产生多少利润和负责,在一期计划没有完成属于公司全额出资,在我自动离职后。公司要我赔偿!请问这个我要负法律责任吗
2012-02-03 20:30 李建行(浙江-温州) 已有 3 位律师回答
1 杨冬梅律师 电话:15068803952 2012-02-04 01:13
造成损失,要公司举证
2 陈晓云律师 2012-02-03 21:25
员工有辞职的权利,未给单位造成损失的,不必赔偿
3 110网律师 2012-02-05 09:27
要看你们的协议内容来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