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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成员遗弃罪的成立?是否有赔偿?感情破裂怎么主张?
家庭成员遗弃罪的成立?是否有赔偿?感情破裂怎么主张? 05年结婚,08年12月付了首付,未入住。09年4月生了个女儿。因为婆媳关系的问题,影响了夫妻双方。孩子父亲在孩子满月之后到孩子8月大,中间只因为有事见过孩子一次,对孩子的抚养仅支付过500元,现在又提出离婚,请问父亲是否构成了遗弃家庭成员罪?在离婚诉讼中能否主张该过错?并给予补偿?
  孩子父亲说感情破裂,感情破裂 怎么定义啊?
2010-01-17 12:48 路过难路过(河南-洛阳) 已有 2 位律师回答
1 刘江律师  2010-01-17 13:07
不构成犯罪,可以作为破裂
2 110网律师  2010-01-17 13:33
不构成犯罪,可以作为感情破裂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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