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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要与终止劳动合同,赔偿只按基本工资的一半赔偿,请问合理吗?
公司要与终止劳动合同,赔偿只按基本工资的一半赔偿,请问合理吗? 我所在公司因没有消防设施:自2015年2月5日惠东义乌着火事件影响,于2015年2月7日公司某部份员工全放假,放假期间工资按一半发放。在2015年4月我正在怀孕,公司领导声称目前工作量少,让我实行半放假,处理好生育事宜!如公司有工作要处理打电话我随时回岗处理,每上一天全额支付工资一天。
    于2015年6月27日公司再次下发文件:针对放假的员工工资标准改为按岗位级别给预发放!
    在2016年4月份公司将放假的大部份员工于解聘处理,补偿只按工资的一半赔偿。
    我劳动合同签发的工资待遇是3000元。我在2015年4月至2016年7月我每月公司才给我发放800元,另外:不定期回岗的天数另计。(我是半放假阶段,在生育的第一个月,未满月,公司要求工作我也义不容辞回岗处理事务。)
   昨天即2016年8月9日公司来电通知我:“园区出租与我终止劳动合同关系,工资与社保交到2016年8月9日止。赔偿也是按其它放假员工解聘一致:补偿按工资的一半赔偿。
   我觉得不合理,我该如何取得赔偿??像我2014年5月到岗的,合同签订是到2017年5月止的,就目前我能合理拿到多少赔偿???
2016-08-10 14:37 134229……(广东-惠州) 已有 2 位律师回答
1 雷衍祥律师  2016-08-10 14:57
这种情况应该支付经济补偿金。
2 110网律师  2016-08-10 15:20
收集公司解雇的证据,可以申请仲裁要求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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