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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镇户口的农村房屋买卖
城镇户口的农村房屋买卖 本人家住辽宁西丰 全家城镇户口 仅有1房为2000年父亲以同村人名义在当地农村购得。房屋使用证 土地使用证 上姓名均为同村人,未更名,但有房屋买卖契约(附双方及公证人签字画押)。请问,如房屋遇动迁我家能享有何种合法权益,是否有必要进行集体土地使用权变更登记?请各位老师指点迷津!  千恩万谢!!!
2012-01-30 20:38 lzhmai(辽宁-铁岭) 已有 1 位律师回答
1 马军烨律师  2012-01-31 09:53
你好,
1、国务院办公厅1999年发布的《关于加强土地转让管理严禁土地炒卖的通知》第2条第2款:“农村的住宅不得向城市居民出售,也不得批准城市居民在农民集体土地建住宅,有关部门不得违法为建造和购买的住宅发放土地使用证和房产证“
2、《土地管理法》第63条:“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的使用权不得出让、转让或者出租用于非农建设。
因此,法院多判该买卖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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