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深圳)一家餐饮店工作,当时面试时说试用期是三个月,但是 我在(深圳)一家餐饮店工作,当时面试时说试用期是三个月,但是在我工作两个半月后离职他们也没跟我说要签书面合同。我可以到劳动局仲裁要求他们赔偿两倍工资嘛?胜算会有多大?需要提供什么证据嘛?
2016-08-07 18:34 ask201……(广东-深圳) 已有 2 位律师回答
1 毕丽荣律师 电话:13049633889 2016-08-07 18:37
这是要对自己的主张提交相关证据的
2 陈婷律师 2016-08-07 18:41
可以的
相关法律问题
我在一家餐饮行业工作,当时是说要三个月转正,现在我在转正期前走 我在一家餐饮行业工作
0个回复你好,在深圳找了份工作,面试时说好底薪2030,全勤100,月休26天。试用期要两个月,但是没签合同
0个回复你好,在深圳找了份工作,面试时说好底薪2030,全勤100,月休26天。试用期要两个月,但是没签合同
0个回复在深圳一家餐饮店做苦工,入职时没有签合同,只是口头协议,当时说的是不满三个月就不发工资
0个回复我朋友在一家影楼工作,本来说试用三个月的,但是她不想干了,后面拿了工资就直接走人了
2个回复你好,我在一家事业机关单位工作,面试时说好试用期三个月,工资1800
0个回复你好,我七个月前面试了一家手机店做销售,当时他说三个月试用期过了就交五险
1个回复请问,在深圳工作试用期是三个月吗?在试用期内(三个月)公司应不应该买社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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