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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初分土地划分给我家的土地,现在卖得的钱分给16个人,不分可以吗?
当初分土地划分给我家的土地,现在卖得的钱分给16个人,不分可以吗? 2005年我爷爷把土地分给他的五个子女,当时我家得的土地比较多,但是那些都是他们不愿要的烂地,也当面写了决议书,五个子女都签字。现在,政府征地,分给我家的烂田如今可以卖出了好价钱,他们却不同意我家得这么多钱,又找爷爷商量,说把所有土地都分出来分成16份,包括五个子女的孩子。当初分给我家的田地,我可以有权不分出来吗?
2012-01-28 20:19 liangl……(广西-河池) 已有 2 位律师回答
1 李波律师  电话:13407870203  2012-02-02 11:37
你好,分给你家的地,应该由你讲享有征收补偿款。如对回复满意请采纳,如果还有问题请发布一对一咨询。
2 110网律师  2012-01-28 20:56
如果当时已经有分田的协议,他们的要求是无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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