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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立约定金事宜
关于立约定金事宜 买方通过中介看中一套房子,于当天支付了一万元定金给卖方,并谈妥了目的物总价,因对方不在所在地,委托其父代收,并写了定金收据。后约定次月初回来签约过户,但回来后听说房价上涨,不愿原价卖出,找借口说,中介没办法在他规定的时间内办完过户手续,不愿原价卖出。请问对方以中介无法在卖方规定期限内完成过户手续,可作不愿签定合同为依据吗?买方是否有权要求双倍返还定金呢?
2010-01-12 17:34 快乐鱼(福建-厦门) 已有 1 位律师回答
1 110网律师  2010年01月12日 18时24分
中介无法在规定时间内过户与跟你签约无关,合同既有相对性,定金合同是你跟卖方签订的,不能以合同外的第三方原因作为不签约的抗辩理由,你有权主张双倍返还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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